市各企业、职业院校、行业部门,各县(市、区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市经开区社会事务局、市高新区党群工作部,县政府有关部门、有关行业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,各有关单位: 为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促进技能人才培养、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和弘扬工匠精神的重要作用,按照《关于举办河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》(冀人社字〔2025]26号)安排,拟定于2025年2月下旬举办河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邢台选拔赛(以下简称大赛)。为做好大赛组织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工作目标 举办一届智慧、绿色、安全、特色的技能盛会,全面提升职业技能竞赛品牌影响力,展示全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效。推动各县(市、区)、各行业实现以赛促学、以赛促教、以赛促训、以赛促评、以赛促建、以赛促业,不断提升技能竞赛工作水平,为邢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技能人才支撑。 二、竞赛安排 (一)大赛时间 2025年2月23日前各县(市、区)、各职业院校、各相关单位和行业部门自行组织选拔赛,并将选拔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,市人社局将根据选拔结果遴选选手参加河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。 (二)竞赛项目 共设106个竞赛项目(附件1),其中世赛项目59个,国赛项目40个,省赛特色项目7个。根据报名参赛情况(满足6个及以上代表队参赛的项目设为比赛项目,不足6个代表队的设为展示交流项目)适当调整比赛项目和展示项目数量。对有展示意愿、具观赏性的绝招绝活项目,根据设备设施和实际条件,可适当增加若干展示项目。 (三)参赛方式。 各县(市、区)、市经开区、市高新区,各职业院校,各相关单位和行业部门自行组织相关项目的竞赛,参赛选手单位每个参赛项目需同时申报一名裁判员。 (四)报名条件。 凡16周岁以上(2009年1月1日以前出生)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中国大陆公民均可按属地原则(在当地学习或工作满1年以上)报名参赛。世赛选拔项目选手应为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(信息网络布线、制造团队挑战赛、机电一体化、飞机维修、网络安全、水处理技术、云计算、光电技术、工业4.0、工业设计技术、机器人系统集成、增材制造、数字建造等13个竞赛项目选手应为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国赛精选项目选手应为相应职业从业人员;省赛特色项目选手应为16周岁以上(2009年1月1日以前出生)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中国大陆公民均可按属地原则(在当地学习或工作满1年以上)。各参赛代表团每个竞赛项目限报1名(团队项目为1队)选手。 三、组织工作 选拔赛为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,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为大赛主办单位,牵头成立大赛组委会(以下简称组委会),负责统筹决策和部署推动赛事各项重点工作。组委会设综合协调组、技术工作组、活动指导组、新闻宣传组和监督仲裁委员会。各县(市、区)、市经开区、市高新区,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、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、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、邢台技师学院等为承办单位。 综合协调组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,负责大赛政策制定和组织协调等工作。技术工作组设在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,负责为大赛提供技术支持工作。承办单位负责具体落实赛事组织协调、技术实施、开闭幕式活动、交通食宿服务、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。 各县(市、区)、职业院校及相关部门可相应成立大赛工作机构,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、本行业选手选拔和竞赛工作。 四、技术工作 组委会负责赛事技术统筹管理工作。专业技术类竞赛项目参照国家职业标准中级以上,技能类竞赛项目对标世界技能大赛、全国技能大赛标准,结合我市产业发展技术特征和重点行业企业岗位需求,参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高级工(三级)以上要求,组织技术规则和技术文件。遴选确定各竞赛项目裁判长,由其组织制定技术文件、命制比赛试题、确定评判标准、负责比赛评判工作等。裁判员综合采取各县(市、区)、市直单位及相关院校推荐遴选等方式确定或各县(市、区)代表队等额推荐,确有需要的项目由组委会在具有相应执裁经验的人员中择优选择。 五、奖励政策 市人社局将根据各县(市、区)、职业院校及相关单位组织选拔结果进行遴选、评审产生个人奖项、团体奖项和其他奖项。 (一)个人奖 1.各竞赛项目获得前3名的选手(团体双人赛前2名、三人赛项前1名),按规定授予“邢台市技术能手”称号。 2.对参赛20组以上的各比赛项目(有相关国家职业标准的)获得前3名的选手(原则上不并列)可直接晋升高级工(三级)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,已具有高级工(三级)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满一年,可晋升技师(二级)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(本职业国家职业标准中无此级别的除外)。对第4-10名的选手可直接晋升中级工(四级)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,已具有中级工(四级)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满一年,可晋升高级工(三级)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。前10名以外且排名在参赛人数1/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,可直接晋升中级工(四级)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。各赛项(组别)参赛队少于20组(含20组)时,相关奖励政策降低一个层级;少于10组(含10组)时,不享受相关奖励政策。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。 (二)团体奖 按照各参赛项目分、选手名次分累计的方法计算团体总分。对获得团体总分前3名的代表队,颁发名次奖和“邢台市高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”奖;其余代表队颁发优秀组织奖。 参赛项目分计算办法:各参赛单位每名(组)参赛选手积1分,满额参加全部项目的代表队得满分。 选手名次分计算办法:金牌4分、银牌3分、铜牌2分、优胜奖1分。 (三)其他奖项 1.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单位和技术支持单位授予“邢台市职业技能大赛贡献单位”。 2.对大赛组织、执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授予“优秀工作者”“优秀裁判员”。 3.对获得金银铜牌选手的教练员授予“邢台市职业技能大赛优秀教练员”。 4.对展示项目不设个人奖和团体奖,颁发“优秀展示项目”奖。 六、工作要求 (一)各县(市、区)、职业院校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,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充分认识举办大赛是实施技能强市行动的重要抓手,是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。各县(市、区)有关单位要抓紧动员发动,精心组织开展本地选拔赛,积极做好赛前培训,按照时限完成选拔结果报送工作。 (二)各县(市、区)、职业院校及相关单位,明确1名竞赛工作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,具体负责选手材料的收集、选拔结果报送工作,并统一填写《参赛选手报名表》(附近2)与《裁判员申请表》(附近3)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,同时附本人近期小二寸电子版彩色照片,于2月23日前报送组委会技术工作组。 (三)坚持规范办赛、廉洁办赛和节约办赛理念,做好大赛资金筹措、支出、管理和监督。企业或社会组织自愿赞助大赛的,应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和制度。组委会授权执委会组织实施并统一管理社会赞助工作。 (四)各县(市、区)、职业院校及相关单位要加强线上线下融媒体宣传,把培育新时代技能文化贯穿大赛筹办全过程,突出大赛主题,把握关键节点,全方位、多角度持续宣传备赛、参赛情况和先进典型,讲好技能成才、技能报国故事,大力弘扬劳动光荣、技能宝贵、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。 (五)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,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参赛往返交通费、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由各参赛代表队自行承担。 (六)参赛选手需准备所在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有效社保明细备查,社保缴纳单位名称应与报名单位一直;学生报名选手需提供学生证及学生在校学籍证明备查。 七、联系方式 (一)组委会综合协调组 联系人:张志伟 牛建业 电 话:3690199 (二)组委会技术工作组 联系人:王伟伟 齐中兴 电 话:3690030 (三)组委会新闻宣传组 联系人:侯金宝 崔霄雯 电 话:3690156 附件:1.河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邢台选拔赛竞赛项目 2.河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邢台选拔赛报名表 3.河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邢台选拔赛裁判员推荐表
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6日 附件pdf: |